
极目新闻评论员 纪平
近期,一部短剧引发众怒。该剧选用了年仅11岁的女童饰演“替嫁新娘”,剧中角色设定为7岁被迫替姐出嫁,结局时15岁生子,与成年男演员组成夫妻关系。1月14日,记者搜索发现,该剧在多个平台已无法查询,部分平台显示“本剧已下架”。(据1月14日北京日报报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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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观众反映,剧中存在搂抱、牵手等肢体接触镜头,且故事线包含“养成系”“大婚圆房”等成人化隐喻。虽有观众辩称前59集无亲密戏份,但“7岁嫁人”“15岁生子”的设定仍被批挑战伦理底线,被指“诱导未成年人早婚”。
这个剧情的设定毫无底线,甚至涉嫌违法。而剧情的设定相当鸡贼,既想通过古装戏来逃避当前法律法规的束缚,还将未成年人生子设定在15岁以规避奸淫幼女罪。但问题是,短剧作为文化产品,受众是当代人群,应该符合当前社会伦理和法律规定。
展开剩余51%如果反映的是以前时代的场景,如非必要也要避开相关剧情,同时带有批判精神。问题是,这部短剧显然是一部情感剧,不是在批判什么封建陋习,而是在抓眼球经济搏流量。
这部短剧的另一个法律问题,还在于剧情设定虽然在古代,但是出演的却是当代的未成年人,她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。男演员与未成年人之间的身体接触,不管她们或监护人是否同意,如果过度都有可能构成猥亵。
再者说,这样的剧情能给未成年人演员提供什么表演经验积累?又会给未成年人观众带来什么样的影响?短剧也是要有三观的,不能只盯着流量和收益。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,根本没有含糊的空间。
更让人奇怪的是,这样明显涉三俗且令人不适的作品,怎么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网络上?所有流程的审核怎么都形同虚设?这个无疑更应该查一查,而不是简单将剧集下架了事。
一部短剧从写剧本开始,就应该绷紧法律法规这根弦,不能打未成年人的主意。不管是拍摄还是后期制作甚至上架,都应该有流程、有审核。这部剧的上架,说明审核机制出现严重漏洞。如果不严肃处理,难保不会出现更多把未成年人当作吸睛点的短剧。既污染了网络环境,也辣了公众的眼睛。
对此,有关部门不能姑息,应该一查到底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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